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
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教育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实践能力,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市科委、市教委、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联合开展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届评选活动的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应用材料中国公司
上海科技馆
各区县由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县科委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开展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评选工作,并按照分配名额负责推荐品学兼优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二、参评对象与原则
本届活动参评对象为2013年7月前本市在读中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凡参加本届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的中学生,必须是经区县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区县级“明日科技之星”。
本届评选工作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作过程的评价。评选过程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并对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和评定。
三、评选活动要求
各区县教育、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本届评选活动的领导,落实评选工作班子;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要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系列活动。各推荐单位要在组织学生广泛参与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海市未来工程师大赛、上海市青少年机械奥运竞赛、“赛复创智杯”科技创意设计评选等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推优工作;要积极开展区县级“明日科技之星”开放式论坛,吸引更多的科技活动爱好者参与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
四、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设立明日科技之星、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科技希望之星、优秀创意奖、优秀讲演奖、导师奖、导师提名奖、优秀辅导奖、贡献奖、优秀活动成果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组委会对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区(县)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五、青少年科技人才的后续培养
根据市科委和市教委联合制定的《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将对青少年学生开放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同济大学物理科学实践工作站、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实践工作站、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科学实践工作站、上海师范大学纳米科普实践工作站、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药实践工作站、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科学实践工作站、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实践工作站、上海大学数学科学实践工作站、上海理工大学环境科学实践工作站、华东师范大学动植物科学实践工作站),搭建开放式的青少年科技人才创新实践平台,加强对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后续培养。相关高校、研究所及市、区县青少年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实施。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各区县于2013年2月2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寄送至以下地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303室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曹晓清 联系电话:64674469、13601988427
邮编:200050 E-mail:cxqq0130@126.com
淮海中路1634号506室 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
联系人:凤慧娟 联系电话:64331342、13601778542
邮编:200031 E-mail:huijuanf@126.com
本届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申报表以及申报的具体办法,请登录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或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网(secsa.cn)查询或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参评项目信息)
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个人信息)
3.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作者原创性声明
4.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专家推荐表
5.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区县推荐表
6.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7.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项目学科分类及说明
8.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区县申报汇总表
9.第十一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