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头脑奥林匹克创新大赛(以下简称OM)和DI上海青少年创新思维竞赛活动(以下简称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已在上海中小学校连续开展多年,同属于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两项竞赛活动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创新教育领域发挥了较好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该项赛事活动的发展水平,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更好服务于学生创新思维培养,现就有关裁判及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裁判及工作人员的确定流程
1.建立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裁判及工作人员资源库。
2.每年竞赛活动的裁判及工作人员从以上资源库中随机选举符合本赛季裁判条件的裁判预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包括上海市各中小学、校外教育单位教师以及社会各界对上海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充满热情的志愿者。
3.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团对裁判预备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裁判预备人员经考核通过成为正式裁判,在比赛期间进行执裁。
二、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
1.裁判人员负责在比赛中对各参赛队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工作人员参与比赛期间,协助裁判进行相关赛事工作(包含成绩统计、参赛队签到、计时等),不参与评价计分。
三、裁判及工作人员资源库入选条件及登记程序
1.裁判及工作人员资源库入选基本条件
(1)具有责任心、执教/执裁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经由所在单位同意和推荐。
(4)了解并认同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2.资源库登记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在每年9月1日-10月30日按要求向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提交申请,登录网站https://secsa.shec.edu.cn/cysjhd/dist/在线填写,导出后签名盖章后递交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304室,联系电话64374450。
(2)经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登记入裁判及工作人员资源库。
四、裁判人员录用条件
1.累计参与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两年及以上。
2.不参与仅面向部分参赛队的非组委组织、与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项目有关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3.与本赛季初定执裁赛题的参赛队员及领队无直接或间接关系。
4.深入了解并认同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5.对本年度赛题有深入了解并可以全程参加裁判培训及裁判等工作,经考核合格,颁发裁判资格证。
6.签订并遵守《裁判承诺书》。
五、裁判及工作人员培训与考核
1.裁判及工作人员培训
为保证赛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裁判人员的执裁能力,每年赛事前,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同上)负责组织编写当年度《裁判工作手册》,对所有入选裁判及工作人员资源库且之后有条件担任当年度赛事的裁判及工作人员根据《裁判工作手册》《DI旅程指南》《OM活动手册》以及当年赛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及专项培训。
(1)通识培训:由赛场主任针对《裁判工作手册》《DI旅程指南》《OM活动手册》进行培训指导,使所有裁判人员了解赛事活动的基本规则。
序号 | 培训内容 |
1 | 活动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
2 | 本市中小学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介绍 |
3 | 赛事活动基本规程 |
4 | 裁判履行的职责及工作纪律 |
(2)专项培训:对裁判人员可能担任的赛事岗位进行专项培训,包括赛题规则,评分办法等。
序号 | 培训内容 |
1 | 赛题规则解读 |
2 | 比赛流程及执裁要求 |
3 | 评分办法解读研讨 |
4 | 裁判工作分工 |
2.裁判人员考核
培训完成后,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牵头组织裁判人员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OM、DI活动理念、活动规则、评分办法和规则解读。考核合格后方能担任该赛季裁判工作。
六、裁判守则
上海青少年创意实践类竞赛活动(OM、DI)是面向广大青少年的科技教育活动,裁判人员应当坚守教育立场,在比赛中公正制裁,正面引导。如发现裁判存在以下情况,赛事组委将对其予以警告,行为严重者将从资源库中永久除名。
1.执裁不公。
2.违反赛事规则进行判罚。
3.隐瞒可能影响公正制裁的相关情况,如与同赛季的参赛队员及领队有一定联系等。
4在赛前对参赛队进行非组委会组织、以提高参赛成绩为目的的个别化指导。
5.在比赛中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0241015)裁判及工作人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