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第三期)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40号)精神,经区级推荐、市级文本材料评审和现场面试答辩等环节,经专家组综合评定,遴选出7个第三期上海市中小学文化和艺术名师工作室,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蔡金萍儿童戏剧工作室
李佩红戏曲艺术工作室
史依弘京剧工作室
倪志琪创意设计工作室
胡晨韵民乐工作室
刘世宁舞蹈工作室
张生泉戏剧工作室
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办公室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马丽群;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247号2号楼315室;邮编:200051;联系电话:021-62318283。
特此公示。
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