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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上海市青少年摄影创作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9      来源:      作者:


  1. 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培育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创新青少年摄影活动内容与形式,提升青少年摄影创作活动的社会意义与育人价值,进一步推动摄影教育在上海市中小学的普及与发展。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少年宫

  1. 参与对象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

  1. 活动主题

“居家战疫,我拍我秀!”

  1. 活动内容

预赛:6月18日-7月26日举行。参赛学生以居家战疫、居家学习为创作内容,自主进行摄影作品创作。每人参赛投稿作品数量1-5份,组照作品需拼接成一个单独文件。

预赛作品截稿时间为7月26日。预赛作品与参赛信息表(附件1)一同提交至各区摄影项目负责老师邮箱(附件2)。各区组织初评,入围决赛数量为参赛总人数的33%。8月2日在上海学生活动网(http://www.secsa.cn)“通知公告”中发布入围决赛名单。

决赛:2020年8月15日举行。当天比赛前5分钟在上海学生活动网(http://www.secsa.cn)“通知公告”中发布各组别决赛创作任务卡。各组别比赛时间段如下:

小学组,9:00~10:30;

初中组,10:30~12:00;

高中组,13:00~14:30。

入围决赛的学生在获得决赛创作任务卡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居家自主完成静物选择、故事编排、造型设计、拍摄、后期处理及作品提交等活动任务。决赛需额外提交一张学生正在居家进行摄影创作的证明照,可由家人帮忙拍摄,也可自拍。决赛作品提交网址在8月2日公布决赛入围名单时同时公布,截稿时间为决赛当天10:30(小学组)、12:00(初中组)、14:30(高中组)。

优秀作品展示:预赛和决赛优秀作品将进行线上展示;决赛后将另外安排时间开展线上评委点评活动

  1. 作品细则

1.预赛作品要求反映疫情期间学生与家人居家进行战疫、学习、工作的画面,以丰富的创作手段及引人深思的内容展现疫情中的生活百态。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

照片文件名为:

组别-区-学校全称-学生姓名-《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文件名各个字符串之间用“-”相连。

每人投稿作品数量1-5份,单张作品容量2-10兆,文件为JPG格式(拒收PNG和RAW格式作品)。组照作品需拼接成一个单独文件,文件尺寸不小于2000*3000像素,容量2-10兆。

2.决赛创作作品2张(具体规范根据决赛创作任务卡规定),作品文件名为:

组别-区-学校全称-学生姓名-《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文件名各个字符串之间用“-”相连。作品容量2-10兆,文件为JPG格式。

3.本次活动预赛及决赛仅收电子稿彩色、黑白摄影作品,照片后期操作仅限于裁切旋转、亮度对比度等调整。其余操作视为无效,作品不予参评。所有作品文件必须保留EXIF原始信息。

4.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作者本人允许活动主办方对应征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使用权,不另付稿酬。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备份。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都不予评审。

  1. 评审与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邀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华侨摄影协会、上海市中外文化交流协会摄影学会等单位的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学生作品一等奖获奖比例为决赛创作活动投稿作品数量的8%,二等奖获奖比例为决赛创作活动投稿作品数量的16%,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为决赛创作活动投稿作品数量的30%。

获奖学生将授予相应的等第证书。预赛活动中组织参赛学生人数达到120人以上的区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将获得本届活动优秀组织奖。

十一、活动联系人
许锋老师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中山西路1247号)13701917589

叶侃骥老师 上海市静安区少年宫(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207号)13621903491

 


附件1-2020青少年摄影创作参赛信息表.xlsx

附件2-各区摄影项目负责老师信息表20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