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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集中展演 表演类、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及案例报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      作者: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关于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统一部署,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集中展演将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开展,现将各校节目、作品、工作坊及案例的报送办法通知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

1、各高校所报送的节目数量、人数、时间、参演资质等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19〕80号)规定执行。各参演单位请根据要求填报《艺术表演类节目汇总表》(附件1),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各参赛节目须填报《参演人员信息表》(附件2),相关信息将用于参赛人员资格审核,请务必填报准确;

2、《节目汇总表》《参演人员信息表》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华阳路112号一号楼401室,邮编:200042,电话:62525192),同时请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shyijiaobu@126.com。

二、学生艺术作品及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1、各高校所报送的学生艺术作品及校长作品的数量、技术参数、署名要求等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19〕80号)规定执行。学生作品每件作品指导教师限报1人(微电影不超过3名),请于作品背面粘贴《作品信息表》(附件3-1),各校参赛作品信息请汇总填报于《作品汇总表》(附件4-1);

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学生的参赛作品将采用高清图片数字化评审方式进行,所有参赛作品请参照以下要求进行拍摄,图片请使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名自行对应《作品汇总表》的序号以“学校+序号”命名。

拍摄要求:

(1)绘画/书法:按作品正面拍摄,覆盖到完整构图(幅面);

(2)篆刻:制作印屏,按印屏幅面完整拍摄;

(3)摄影: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4)设计:提交设计方案的电子档(包含概念效果图等一切可以说明设计思路的图片及文本,设计成品制作过程的图片)及设计成品的多视角图片;

(5)微电影:报送作品按MPG2格式提交,分辨率须达到1920×1080。

    3.凡符合参赛要求及报送数量的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将由组委会汇总后直接报送参加全国评审。

    4.报送方式:

(1)学生作品《作品汇总表》及参赛作品高清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请于2020年9月20日—25日期间报送,经初评后,入围作品原件于10月26日-30日期间报送(入围作品将另行通知,凡无法报送原件的将取消评奖资格);

(2)各校校长作品汇总表(附件4-2)及参赛作品原件(背附《作品信息表》附件3-2)于10月26日-30日期间报送;

(3)项目承办单位收件地址:上海大学(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20号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南院221室,200436,联系人:张承龙,13820106394),邮箱 longlongzq@shu.edu.cn 。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1.各高校工作坊项目报送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及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各校限报1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工作坊项目报送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报送表》(附件5)、介绍文案(一式五份)及视频光碟(一份),(文案及视频光碟不得出现高校信息)。

3.具体安排

8月20日:典型案例辅导发布(线上下载,包含典型案例的整理及图文版式方案)

10月5日—10日:参赛作品提交

10月18日—20日:第一轮评审(方案评审)

10月25日:公布入围方案

10月26日—28日:布展设计指导(线上平台展示指导)

10月30日:最终版方案提交

11月25日:线上展厅正式上线

4.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10月5日—10日期间直接报送项目承办单位为上海大学,收件地址信息同“艺术作品”。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各高校所报送的案例数量、格式等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及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因高校美育案例为本届大艺展新设项目,为协助参赛单位更有针对性和规范性的撰写参赛作品,组委会将于9月中旬组织“案例专题培训会”,请各校于9月10日前将《案例专题培训会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jdyza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送单位+案例培训;

3.《报送汇总表》及《申报书》(附件7-8盖章原件各一份)及参赛案例打印稿(一式五份)请于2020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项目承办单位同济大学(收件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6,邮编:200092,联系人:王小莉、吴晓培,电话:65982009、65983280),电子版请发送邮箱:dljdyza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送单位和作者姓名。

五、学校报送节目、作品、工作坊及案例报送数量分配标准

在校学生人数

表演类节目

(含必报合唱)

艺术作品

工作坊

案例

学生

校长

1万人以下

2-3

3-4

每人不超过2件,学校报送数量不限

1

1-2

1万人以上

4-5

5-8

1

3-4

注:相关报送材料请至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下载

附件清单:

附件1-表演类节目报送汇总表.xls

附件2-参赛(展)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艺术作品信息表.xls

附件4-作品报送汇总表.xls

附件5-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表.docx

附件6-案例培训会汇总表.xls

附件7-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8-案例报送汇总表.xls

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