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推进市教委“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为宗旨的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工程,经研究,拟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3月—2017年12月
二、参与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上海市古籍出版社、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市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活动目的:
中华古诗文历史源远流长,名篇佳作美不胜收,千百年来,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命脉。通过古典诗词创作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促使青少年文学特长得到发展,培养一批青少年民族文化骨干,发掘一批传承民族文化的后备人才,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
五、活动安排:
1.2017年3月:下发通知;
2.2017年4-5月:各区选拔、推荐;
3.2017年5月20日(周六):市中小学生古诗词综合艺术展演;
4.2017年10月21日(周六):市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个人)组比赛;
5.2017年11月19日(周日):高中组现场团体创作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2017年12月中上旬:市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表彰展示活动;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各组别设学生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1. 高中组现场团体创作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折算个人创作活动选手的获奖分数并相加,分数最高的前12个单位入围团体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团体一、二、三等奖。
2.中小学古诗词综合艺术展演:经评委评审,各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工作者若干名。
七、报名方式:
按照分配给各区的名额,以区为单位,由市古诗词教研组成员统一报名;没有参加古诗词教研组的区,可由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4月30日、9月20日之前分别将“综合艺术展演报名表”和“创作活动(个人组)区报名汇总表”报至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李梅老师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珠城路168号)
邮编:201199
E-mail: duoqi.limei@163.com
联系电话: 54604660-4213 李老师(周二~周六)
附件一:2017上海市中小学生古诗词综合艺术展演
附件二: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个人)组方案
附件三: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个人)组各区参赛名额
表一:2017上海市中小学生古诗词综合艺术展演报名表
表二: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个人)组区报名汇总表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2017上海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古典诗词创作活动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