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班通知
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
为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上海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纲要》的精神,依据《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16〕41号)文件关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校外教育发展的形势所需,不断拓展和提升校外课外摄影与影视活动指导教师影像创作专业技能,加强教师影像活动相关课程的设计开发能力和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组织开发了影像与微课创作教师培训课程,现向全市课外校外教师开展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项培训招生。本学期培训内容如下:
课程名称 | 影像与微课创作教师培训 |
课 时 | 24课时 | 申报学分 | 2 |
上课时间 | 2017年4月25日—2017年6月8日 周三/周四13:00—16:00 |
上课地点 |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洋铭数码演播厅 |
上课教师 | 彭敏军、戴频勋、范莉萍等 |
考核方式 | 学习与实践过程考核30% 独立微课作品创作考核70% |
培训对象 | 校外摄影与影视指导教师、学校信息及电教教师 |
报名人数 | 30人,额满为止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课时安排 | 每门课程6次培训,每次4课时。 |
报名办法 | 填写附件1报名表后单独发送报名表至13701917589@163.com |
报名截止 | 2017年4月18日 |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