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第三届女学生摄影作品演讲比赛于4月16日 (星期六) 下午举行。
具体要求如下:
1、 凡参加 第三届女学生摄影作品演讲比赛的学生必须是参加过上海市青少年“美丽人生”科技摄影大赛;
2、 各代表队可选送2名女学生参加(演讲的作品必须是自己拍摄的);
3、 本次演讲比赛的主题是:“美丽人生”;
4、 演讲时间3分钟,其中摄影创作必须占1/3;
5、 演讲地点:本中心,演讲时间:4月16日下午1:15---3:30; ★
6、 凭参赛证进场(演讲分设小学组、中学组)。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00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