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上海市军体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地点:
测向竞赛2004年5月15日上午7:00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大门口(岳阳路45号)集合上车去赛场。
定向竞赛2004年5月15日下午12:00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大门口(岳阳路45号)集合上车去赛场。
四.参赛单位:上海市大、中、小学校为单位组队。
竞赛项目:大学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男、女80米、2米短距离测向、定向。
五.参赛办法
测向:以学校为单位每队报领队、教练各一名,男、女各3名运动员,每区、县限报各组别四个队。
2. 定向:以学校为单位每队报领队、教练各一名,男、女各5名运动员,每区、县限报各组别四个队。(竞赛办法参照2003年上海市定向邀请赛)
3. 参加竞赛的学生必须是在校生。
4. 测向参赛学生自备测向机。定向参赛学生自备指北针。
5. 参赛学生在比赛中应注意安全,其安全由参赛队负责。
六.评分办法
1. 测向:台总数及测向时间的累计评定个人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找台数多者,名次列前。找台数相等,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测向时间及找台数相等,名次并列。
2. 定向:按找规定点的累计和时间评定个人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找点数多者,名次列前。找点数相等,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定向时间及找点数相等,名次并列。
3. 团体名次由参加竞赛的各队运动员均有成绩按找台、找点总数及测向、定向时间的顺序评定。
七.报名、报到
1.2004年4月15日前各区、县少科站将报名单(电脑打印)送市科教中心。
2.2004年5月6日上午9:30在市科教中站召开领队、裁判会、收费。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 男女各单项前六名。
2. 团体各单项前六名(如不到10队取前3名)。
九.经费
1. 竞赛经费由承办单位解决。
2. 参赛队按实际人数交纳参赛费、交通费,每人20元。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00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