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在校中小学生(预备班学生纳入初中组范围);
二、设立组别:
1、小学组;2、初中组(初中组分高年级和低年级二个组,高年级为初三和初二年级;低年级为初一和预备班)3、高中组;
三、报名办法
1、由各学校组队(每队四人)(如果超过四人可以另行组队);
2、各学校组队后,由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负责汇总组织初赛,并从中挑选四个队参加决赛,(每个组别一个队)如果某组无队参赛,可以相应增加其它组别的参赛队,但总数不能超过四个队;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5日截止。名单由各报名单位按统一电子表格格式填写,由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负责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本中心无线电通讯组;(电子表格报名单见附件)
4、报名费:每人10元。由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统一办理。
四、竞赛时间、地点:
初赛日期:2004年5月9日或16日(星期日),(各区也可以自定日期。)
地点: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
决赛日期:2004年6月6日(星期日),(各队参赛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岳阳路45号
五、竞赛方法: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张书面卷(选择题)(6分钟内完成);
2、在规定时间内,由本队同组的两名选手,先通过收发信机相互沟通联络、然后用SSTV方式互发图像信号(要熟练掌握MMSSTV、 CHOMAPIX、WIN95三套软件的使用方法);在竞赛时抽取其中一套软件使用。
3、由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两名选手先按照业余电台通信程序要求用通话方式沟通联络,然后按现场发给的比赛文件要求,用规定的呼号、本人运动员号码及给对方的信号报告等内容的图像,各发送和接收(并保存)一幅图像,最后双方再用话方式结束联络。规定时间为10分钟,由裁判长在赛前宣布。
4、比赛时计算机与收发信机均已连接妥当,计算机已启动可供使用的SSTV软件和供选用的图片文件。通话用对讲机自备(高、初中组可互相借用)。
5、运动员进入比赛位置后二分钟内为准备时间,可以熟悉环境和设备,试用对讲机通话。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并计时,发给运动员比赛文件,文件规定了一幅图像的发送模式和呼号。
6、由裁判员记录运动员实际比赛时间,即从裁判员发令“比赛开始”至双方运动员互致“再见”止,精确到秒。
7、结束比赛后,参赛者要将计算机恢复到初始的界面,如不予恢复,则扣除10分。
六、评分方法:
1、比赛成绩按两名运动员收取图像的完整性、发出图像所用模式的正确性及所加字符的正确和完整性、通信程序的完整性及比赛时间的多少确定。双方各接收的图像均有效,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2、收取图像每缺少10%,增加本人比赛时间20秒;图像缺少30%以上(不含30%),此接收图像无效。未按规定模式发射,每错一次增加本人比赛时间60秒。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每出现一次增加本人比赛时间20秒:1、未按要求在图像上添加字符(如错、漏一个呼号);2、比赛开始时没有发出自己的呼号;3、未给对方信号报告;4、结束时没有结束语。
3、规定时间结束而未完成规定任务者,由裁判员按实记录实际完成情况,该类运动员成绩按实际完成情况评定,完成多者名次列前。
七、获奖奖励办法
1、 团体奖:分小学组、初中组(高年级)、初中组(低年级)、高中组四个组别分别设立团体一、二、三等奖;
2、 个人奖:决赛按组分别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上海市青少年无线电的技师证书。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无线电通讯组
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