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通》实验器应用比赛规程
一、 竞赛目的:
本竞赛为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电子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技能,促进中小学校电子科技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初步掌握电子技术知识与技能,并能动手实验,进行电子小作品制作。
二、 参赛对象:
本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二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 竞赛内容:
竞赛使用《电子通》实验器中“电子陀螺”和“电子摆”二种器材,分别进行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装,记录所用的时间。
各区、县预赛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电子知识笔试,动手动脑二项均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取得《少年电子工程师》合格证书。
四、 参赛方法:
由各区、县组织基层学校进行预赛。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决赛。
决赛名额每组别200人。根据每个区县预赛人数分配。
参赛学生自带组装工具。参赛器材费每种器材10元。
五、 设奖方法:
各组别根据参赛人数设个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20%。个人名次根据组装所用时间决定。
决赛各组别设全能奖5名。根据完成二种器材组装的总时间决定。
各组别设团体奖三名,获奖名次根据各区县前5名的成绩计算,根据5人中完成组装的人数、总完成时间依此决定。
根据各区县参赛等组织情况,设优秀团体奖若干名。
全能与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六、 奖励方法:向获奖学生颁发奖状或纪念品。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七、 竞赛日期:暂定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00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