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模拟探雷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个人计时赛、团体预赛2007年5月底在各区、县少科站、活动中心完成,团体决赛2007年6月(待定)。
三.竞赛项目:
1.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组,男、女电子模拟探雷个人计时赛。
2.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团体赛。
四.参赛办法:
1. 上海市中小学、少科站、少年宫均可组队(或个人)直接报名参赛。
2. 当某组别的报名数超过31个时,承办单位和裁判委员会可按报名顺序平分为a、b、组进行竞赛和录取名次。
3. 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不限,但需明确参加团体赛的男女运动员各二名。
五.竞赛办法:
1.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电子模拟“探雷”竞赛规则执行。
2. 个人计时赛,在规定时间内探得“真雷”数多者,名次列前;探得“真雷”数相同,探雷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3. 团体赛,参加团体赛的代表按各队自行排列队员顺序出发,在规定时间内探得“真雷”数多者(四名运动员成绩相加),名次列前;探得“真雷”数相同,探雷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六.裁判:
主要裁判由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指派。
七.竞赛器材:
国家体育总局指定器材。
八.奖励:
取团体前六名,个人评出一、二、三等奖。
九.报名:
2007年4月30日前到区、县少科站报名(名单电脑打印)交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