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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十二届“上航杯”青少年航空模型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8-03-08      来源:      作者:admin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军事体育俱乐部、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技指导站

三、参赛对象:本市中小学学生

四、竞赛项目

1、一级牵引模型滑翔机(P1A-1

2、初级橡筋模型飞机(P1B-0)指定“浦兴”号

3、二级橡筋模型直升机(P1F-2)指定“云海”号

4、初级电动线操纵特技模型飞机(P2E-0)指定“空中战士”

5、无线电遥控弹射模型滑翔机(P3T

6、初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飞机(P5A-0)指定“创新者”

7、一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滑翔机(P5B-1)指定“火鸟403

8、无线电遥控电动直升机(P5C)指定“拉马

五、赛程安排

    上半年各区县初赛

    下半年决赛时间另定

六、参赛方法:

1、每个区县只能组成一个代表队。

2、  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

3、  小学组限五年级以下(包括五年级),中学组包括预备年级。

4、  参赛学生不得兼项,模型不得交换使用。

5、  竞赛报名日期另定,报名后参赛人员不得更改。

6、  决赛活动赛务费收费标准自由飞竞时类项目每人每项10元,其余项目每人每项50

7、  各项目参赛名额另定。

七、成绩评定

1、设区团体总分前6名。

2、每个项目、各组别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

3、区团体总分为所有参赛学生的总分相加决定团体总分。

4、某一单项、某一组别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或减少等第奖.某一单项中小学组可以合并。

5、竞赛成绩换算成标准分计入团体总分。

6、根据参赛学校的活动成绩和学生的参与普及面,评出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奖30名。

八、奖励办法:

1、给区团体前6名的单位颁发奖状和奖杯,向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给各项目、各组别获等第奖的学生颁发证书。

3、给获优秀指导老师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4、对获奖个人赠送上航免费机票参加航空夏令营活动,名额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