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科学实践活动项目
制作展板参加大赛展示的通知
1、凡通过初评的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必须制作展板参加大会展示交流,不参加大会展示交流视为自愿放弃参赛权力。
2、通过初评的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可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查询。
3、展板内容:活动题目(不能写为活动总结或总结报告)、活动目的、活动方法和过程、活动结果,重要的活动统计数据和活动过程的彩色图像。并在适当的部位标出活动实施组织单位名称(不用标出个人姓名)。
4、展板根据活动项目的内容由送审单位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制作。
5、展板规格:喷绘尺寸一律为200厘米高,120厘米宽,不带背胶,不用KT板,统一采用120厘米宽“易拉宝”。版芯尺寸应为114厘米高,180厘米宽(左右各留3厘米,上下各留10厘米)。
6、自行设计制作有困难的送审单位,可委托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实践活动评审小组统一制作。统一制作必须提供500左右必要的文字(活动题目、活动目的、活动方法和过程、活动结果),重要的活动统计数据,4至5幅活动过程的彩色照片,制作材料费350元整。
7、终评展示咨询时间:2005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分。若有疑问或困难,欢迎前来咨询。
8、终评展示咨询地点:上海市教育会堂(岳阳路1号)四楼凌云厅、园竹厅。
9、科学实践活动评审召集人:王建华、陈玲菊
请各区县领队及时将通知转发给入围终评的参赛单位!!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