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大赛科技成果竞赛布展须知:
1. 所有项目必须展示咨询合格方可参加终评展示。
2. 展示编号贴于自己眉板左上角。请自备接线板。
3. 布展时间:3月25日10:30——15:30。地点:(建国西路137号)体委楼一楼、二楼。一楼:化学、生物化学、社会科学、工程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二楼: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环境科学、植物学、动物学。请按桌面上对应的展示编号摆放展板。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展位前,随身携带。
4. 参赛学生布展时,参赛作品等物品卸下后,车辆应尽快离开,禁止停放在现场。
5. 3月26日7:45学生报到,进入展区,8:15前所有的参赛作品都需摆放至各自展位前,学生到开幕式会场集合。开幕式结束后凭参赛证方可进场。3月26日终评展示时务必带好原始记录,否则将作为无原始记录处理。
6. 参赛学生离开展区时请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 3月26日下午14:00以后,如果评委还未到展位前问询,请即时给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反映 。
8. 评委在展区内问询时,请参赛学生不要擅自离开各自展位;如一人有两个以上项目的学生请在无人的展位前留言示意去处
9. 3月26、27日中午请参赛学生凭餐券领取午餐
10. 参展作品在3月26日评审结束后可以撤走,组委会不代为保管,但项目展板需留在展区内,3月27日颁奖大会结束后17:00—20:00才可将展板撤走.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0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