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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三头脑奥林匹克擂台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7-09-13      来源:      作者:admin

   

第十三头脑奥林匹克擂台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增强动手能力,丰富青少年课外生活。

二、参赛对象:

本市在校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

三、比赛题目:

“扑克牌结构”、“多拉快跑”、“小车滑坡”三道赛题。

四、比赛形式:

1、初赛:

⑴、初赛由各区少科站(活动中心)负责组织,各区设初赛分赛场。

⑵、同项目、同分组如有100人以上的学生参赛的学校可以在校内设立分赛场,但须向区少科站(活动中心)负责教师申报,由区少科站(活动中心)派出观察员监督比赛。

⑶、所在区少科站(活动中心)没有能力组织初赛的,要参赛的学生可以参加由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组织的综合赛场的初赛。

⑷、各分赛场的比赛规则请按公布的统一比赛规则执行。

2、决赛:

⑴、各初赛分赛场比赛中,各赛题、各分组成绩最好的5%的队员可以参加决赛。

⑵、决赛由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负责组织。

五、奖励:

各赛题、各分组设:金擂主一名(发奖杯),金擂奖、银擂奖、铜擂奖各若干(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区(县)优秀组织单位(发证书)。

六、比赛日期:

初赛:10月——1216日(具体日期由初赛组织单位自定)

      12月9:综合赛场初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12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

参加比赛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的科技教师报名,由各校的科技教师再向本区(县)少科站(活动中心)负责教师报名。如所在学校(或区)无教师负责的参赛学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报名。

 

基 本 规 则

1、    中、小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评奖分小学组(1~5年级)、初中组(6~9年级)、高中组(10~12年级)进行。

2、    必须由参赛队员自己设计、制作、装配、调试。

3、    组织初赛的区(县)各项目各分组至少要有3所学校、20人参赛(学校数和人数以实际参赛的为准),如无法组织初赛则可参加综合赛场的初赛。

4、    初赛必须在12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校自定,但必须报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各初赛场必须在1216日前交统一制作的《初赛成绩册》、《初赛情况汇总表》。

5、    初赛中各赛区、各项目、各分组成绩最好的5%的学生参加决赛(不准换人,否则成绩作废)。参加决赛的《参赛证》和比赛通知由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统一下发。

6、    初赛和决赛时,教练、家长不得进入赛场,不得干扰比赛。

7、    比赛题目请见另一页。决赛时比赛规则的细则根据初赛情况可能要作部分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