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沪明日之星办(2014)01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
开放式学生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沪科合(2013)33号】的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好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以下简称开放式学生论坛),吸引更多的青少年科技活动爱好者参与评选活动,扩大开放式学生论坛的参与度和受众面,继续搭建上海、香港、澳门学生的科技交流展示平台。在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指导下,本届开放式学生论坛将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和澳门教育暨青年局联合主办。活动时间为2014年5月—10月,本届开放式学生论坛的复评和终评在澳门举行。为了认真做好本届上海地区的开放式学生论坛的各项组织与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选拔
1、2014年5月15日-9月12日,上海、香港、澳门各地区按区域特点自行组织初评选拔。
2、上海各区县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要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和申报推荐工作,选拔优秀小队参加上海地区初评。
3、6月下旬上海地区组织专家初评后,选出入围奖若干个。入围小队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做好各项准备,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作品的质量,以最好的状态参加下一轮专家现场答辩。
4、8月下旬获入围奖的小队,经专家现场答辩评审后挑选8支小队参加在澳门举行的复评和终评。
二、材料提交
1、上海参与小队在2014年6月12前需提交申报表和区县报名汇总表;
2、上海参与小队申报表提交时需提交科学论文的研究报告及简介(简介2000字内)或发明创造作品介绍及简介(简介800字、附作品照片2-3张);
3、上述材料提交时要求如下:
(1)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上海小队申报表和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上海地区(区县)汇总表,打印纸质稿各一份;
(2)研究报告和简介、发明创造作品介绍和简介各一式6份;
(3)上述材料电子稿1份。
三、赴澳事项
1、上海地区根据方案附件规定可参加复评和终评的小队为8支。凡有资格参加在澳门举行的开放式学生论坛复评和终评所在学校,将负责在9月下旬办好参与小队师生赴澳门规定的手续。参与小队的人数要符合方案附件的相关规定,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
2、参加复评和终评的各小队在活动期间的住宿、用餐和交通由主办方承担,往返旅费由学校承担。小队辅导老师要负责学生的安全和生活管理工作。学生要遵守纪律,互相帮助,保证本届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3、本届开放式学生论坛由上海、香港、澳门共同参加,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三地交流的平台,也给上海地区负责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老师增加了相互学习的机会,明日科技之星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观摩交流,观摩交流所发生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方案
2、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上海小队申报表
3、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上海地区(区县)汇总表
4、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开放式学生论坛—展示交流及风采大比拼申报表
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