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三)参加对象
本市中小学生
现场创作活动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三个组别。
(四)活动日期和地点
1、日期:2014年10月6日
2、地点:东方绿舟国防园
(五)活动项目
(1)以上海模型节开幕仪式、上海模型节各类模型制作、展示、表演和竞技活动为表现内容的摄影创作活动。
(2)以上海模型节开幕仪式、上海模型节各类模型制作、展示、表演和竞技活动为表现内容的新闻短片创作活动。
(五) 活动方法
1、10月6日现场创作活动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三个组别
2、10月31日本次模型节活动的摄影、摄像作品截稿
3、11月1—10日期间,进行摄影摄像作品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和等第奖。
4、11月下旬,在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公布获奖成绩,颁发本次活动摄影摄像作品获奖证书。
(六)参赛方法
1、单位团队参赛
(1)上海市以区县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其他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支或一支以上代表队报名参赛。每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
(2)小学组限五年级以下(包括五年级),中学组包括预初班或小学六年级,
(3)参赛学生作品不得交换使用。
2、个人参赛
(1)社会公众个人参赛,参加相应组别个人比赛,每人限报一个项目,不能兼项。
3、报名
(1)各区学生向本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的摄影摄像教师统一报名
(2)每区选拔不超过25名学生参与10月6日的模型节活动
(3)最终学生名单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申报名单请下载附件2(2014年上海模型节青少年摄影摄像创作实践活动报名表)。
(4)投稿地点与联系方式:
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中山西路1245弄1号 邮编200051
联系人: 许锋老师 电话:64714598
(七)成绩评定
1、各大类设团体总分前6名。
2、摄影项目将按照作品质量优劣分别从每个组别有效作品中评选出总数的0.75%、1.5%、2%作为一等奖(最多不超过12幅作品)、二等奖(最多不超过25名)和三等奖(不超过35名)。
摄像项目将按作品质量优劣评选每个组别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
3、团体总分为各队所有参赛学生的总分之和。
4、个别单项或组别可能酌情增、减等第奖数量,或将中小学组合并评奖。
(八)奖励办法
1、团体前6名的单位颁发奖状和奖杯,向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各项目、各组别获第等奖的学生颁发证书。
3、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九)竞赛规则
应征作品稿件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为本人原创,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本人允许组委会对应征作品拥有展示、播放和使用权。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备份。
1.摄影作品制作要求
(1)每位摄影活动参赛学生需交2-5幅摄影作品(电子稿);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作品类别分为单幅和组照两类。组照每组为4~6幅,组照必须拼接成单独一张照片(电子稿),没有拼接的组照视为无效作品。
(2)摄影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照片文件不小于2 MB,不大于8MB;照片图像尺寸2400*1600像素以上;每张照片必须保留照片原始EXIF信息,没有EXIF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照片可以进行裁切、亮度调节、黑白处理,其他后期方式不予接受。每张摄影作品(电子版)的文件名称为:“组别 区县 学校全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指导老师姓名”(文件名称之间须打一空格,组别必须写清小学、初中、高中),并放在以各区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作品文件名样本:初中组黄浦区 上海市卢湾初级中学 张某某 《我想飞得更高》 李某某。
(3)各区老师统一收齐本区学生全部电子稿摄影作品后,必须将本区学生参赛摄影作品汇总并刻成光盘,报送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许老师处。
2.摄像作品制作要求
(1)每位参赛学生的摄像作品须规范,符合相关作品类别和样式,并经过后期编辑制作成为电视成品。各区各校投稿的每部摄像作品都必须单独刻成一张光盘,统一报送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许老师处;
(2)作品类别为电视新闻片,片长1-3分钟,必须要有片头、解说;新闻片内容切忌大而全的模型节活动介绍,而是通过挖掘参与模型节各项活动的学生、指导教师、家长身上的真实感人的事迹来进行创作。
(3)电视作品格式为MPEG2、 MPEG4格式的数据光盘,数据码流不小于5Mbps;拍摄与后期制作格式高清、标清皆可。
(4)每部电视作品的主创人员为1-2名学生(包括摄像和编辑),3人以上主创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5)参赛电视作品光盘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送交至大赛组委会;作品外包装上和电视作品中须注明作品名称、选送单位、组别、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和联系电话。
(6)附则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