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海市可报送6所高校参评本届展演“高校优秀组织奖”。上海市大艺展组委会在各高校提交学校大艺展工作总结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市级展演报名参赛情况、全国展演各项目入围情况及市级专场承办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予以综合评定,拟推荐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六所高校参评。
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04日——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联系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长宁区华阳路112号一号楼401室,王老师,邮编:200042,电话:62525192,邮箱shyijiaobu@126.com)。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上海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