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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      作者:

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校外教育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上海校外教育进一步转型发展,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将继续联合开展2018年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应对教育综合改革对课外校外教育的新要求,探索校外教育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校外教育活动育人、项目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校内外衔接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促进上海课外校外教育科学、均衡发展。
       二、课题申报对象
       本市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校外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员、教师。

       三、课题类别和申报条件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数量为5项,申报人必须具备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如不具备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必须提供2名高级职称推荐人的意见。一般课题数量为15项,申报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青年课题数量为5项,申报者年龄在35岁及以下课题。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二年。
       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参与申报课题不超过二个。已申报课题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的课题应为没有获得过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及市级其它部门的课题立项。
       四、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见《2018年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重点课题申报人需按照“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确定课题、设计研究方案。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需按照“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结合工作实际,自定课题和研究方案。
       五、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课题研究经费将分两次拨付,立项后发放课题启动经费,课题结题后发放剩余经费。
课题立项单位应给予课题研究配套的经费资助,确保研究落实。
       六、课题申报办法
      1.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要认真组织,大力发动本单位教师,以及所在区域内的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须填写《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5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22日(周二)前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师训研究部,申报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xwktgl@163.com
      3.各单位报送课题数量不限。
      4.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表可从“上海学生活动网” (www.secsa.cn)公告栏或“上海市课外校外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平台(sxky.secsa.cn)公告栏下载。
     七、组织机构
     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联合主办,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师训研究部负责课题日常管理。
      联系人:孙兰祥、刘扬;电话:64375802;
      地址:中山西路1247号2号楼404室;邮编:200051


附件:
1.2018年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上海市课外校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