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话中华美德”上海市学生动漫绘本大赛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原创性和民族性的漫画创作能力,提升学生动漫绘本创作水平,激发学生热爱民族动漫画的热情,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教委德育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比赛主题:
我话中华美德
四、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五、比赛时间:
2017年9月—2017年12月
六、具体日程安排:
9月 大赛动员、各区征稿评选
10月 市级集中征稿
11月 作品评审
12月 颁奖展示、获奖作品印制绘本画册
七、征稿要求:
1、动漫绘本作品页码在16页以内,纸张尺寸不得小于15×15cm,不得大于40×40cm,并需装订成册,彩色黑白均可。
2、动漫绘本作品应从“文学性”和“艺术性”两方面进行创意设计,倡导原创性和民族性。中华美德主题内容创作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神话寓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鼓励参赛作品要充分体现学生特征、时代特点、校园特色。发挥自由想象,自主创作,具备幽默气质为佳。
八、报名方法:
1、参赛作品于11月15日前送交到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大赛作品指定征集点。
2、每位参赛者限交一件作品参加比赛。对于团队合作完成的绘本漫画作品,需注明主创人员一名;对其他合作者,应在作品登记表的作品创作说明中分别说明其作品承担部分。
3、原则上一幅作品仅限一名指导教师,特殊情况每件作品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两名,并请在作品创作说明中注明各自承担的部分。
4、请务必详细、清晰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并牢固张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
九、评审办法:
1、动漫绘本作品设小学组、中学组两大类评选。
2、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作品组织初评、复评,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3、根据作品组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4、大赛组委会对指导学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若干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报名费。
2、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北部),地址:阳曲路330号,联系电话: 56831806(肖老师)
2、活动详情可登陆www.secsa.cn 上海学生活动网查询。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7年9月
“我话中华美德”上海市学生动漫绘本大赛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