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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科技之星”参赛学生自我检查之一
发布时间:2005-02-21      来源:      作者:admin

上海市第三届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参赛阶段须知

(参赛学生自查之一)

 

关键词:你准备好了吗?

一、参赛资格:

1、持有2004年2月以后完成的科技创新作品和科学研究成果(或作品);

2、2005年7月前的在校中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3、品学兼优。

二、参赛申报途径:

1、学校推荐;

2、区县评选活动机构初审;

3、区县教育部门认定

4、市级评选活动办公室受理。

三、参赛申报限额:

每区县推荐的学生名额不得超过区县参赛配额,其中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中学)可推荐2至3名学生,不占区县配额。

四、参赛申报材料:

1、提供完整的申报表、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相关报告一式三份,电子文稿一份,摘要一式十份。

2、准备5分钟时间的多媒体(PowerPoint)介绍材料。

五、市级评选活动办公室受理申报截止时间:

2005年2月26日(星期六)。

六、市级评选准备工作

市级成果交流与初评参赛:2005年3月6日(星期日);

每个参赛项目有8分钟时间介绍成果,其中5分钟时间由本人将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多媒体(PowerPoint)的形式进行交流介绍;3分钟时间回答评委和听众的提问。

每位参赛者的介绍在4.5分钟和5分钟时予以分别提示;超过0.5分钟视为缺乏概括能力。